掉東西是件很惱人的事,沒有用的東西掉了就算了,但通常會掉的都是有用的東西。回想起來,我掉東西的經驗不是很多,只記得掉過身份證,腳踏車(那算是被偷的吧),鏡頭(最痛的一次),相機電池,印章。
其實掉過的東西應該不只這些,只是我想不起來了。所以能忘掉一些事,也是一種幸福。
最近一次掉東西,是上禮拜拿老婆的印章去戶政事務所辦事...
印象中確定把東西都拿回來了,但昨天老婆要找她那顆印章卻找不著,於是向我興師問罪。
起初我還覺得不可能,因為我現在都很注意,拿出去的東西都會特別注意要帶回來。
但翻了抽屜,櫃子,甚至到車上翻了一遍,還真的找不到那顆章,卻在車上的座椅下面找到之前找了很久的相機電池。連當天拿去超市買東西的購物袋都翻過了,就是找不到。
躺在床上,想像著當天出門到回家所有做過的事,企圖在記憶中搜尋那個圖像最後出現的地方。但愈思索卻愈無法確定,把所有記憶都混在一起了。這下連我自己也開始懷疑,難道真的掉了?
最後沒辦法,只好請老婆隔天再去戶政事務所問一問,看他們有沒有撿到。
今天早上上班,收拾notebook背包裡的東西時,卻發現那個印章就躺在我的背包裡...
我發誓,我真的不知道怎麼會在我背包裡啊...
1 則留言:
人老了...就得承認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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