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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五, 1月 16, 2009

美國FDA再次否決子宮頸癌疫苗施打年齡擴大至45歲

http://www.peopo.org/portal.php?op=viewPost&articleId=30440

其實我對這類新聞已經成半麻痺狀態了,因為老早就知道疫苗是不必要的,必總是每隔一段時間就會有人出來鼓吹要打什麼疫苗之類的。
但這則新聞讓我想到前陣子以前同事傳來,說要聯署讓建保支付所有婦女施打子宮頸癌疫苗,被我斷然拒絕,並曉以大義。
健保支出已經是一個無底洞了,還要拿大家的錢來打這種不必要的疫苗,當然最後是不了了之,至於她到底有沒有聽進我說的話我也不清楚。
希望國內的衛生單位能學學FDA,不要變成藥廠的推手。
講到這我就想到兩句成語: 台灣錢淹腳目(現在可能不是了);別人ㄟ囝仔死未了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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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宮頸癌疫苗「嘉喜」(Gardasil)於2006年核准上市,此疫苗主要預防第6、11、16、18型人類乳突病毒,適用對象為9-26歲女性,未感染過人類乳突病毒者效果最佳,約有60-70%的保護力,但保護期目前未知。疫苗的製造商默克大藥廠(Merck)在2008年6月曾向美國食品藥物管制局(FDA)提出申請,希望能將適應症年齡擴大到27-45歲,但被FDA拒絕。2009年1月,Merck再次提申請,又再次遭FDA駁回。

2008年6月Merck向FDA提出申請時,FDA認為此疫苗之追蹤研究平均僅有兩年,且有部分問題尚未解決而予以駁回,但並未說明其中原因。2009年1月9日,美國FDA再次駁回Merck擴大疫苗適應症年齡之要求,並建議Merck藥廠完成4年的研究後再來申請。

在台灣,常見有醫師不顧適應症核准之年齡,鼓勵27歲以上婦女施打子宮頸癌疫苗。國內外許多專家學者及婦女團體對此疫苗仍有所保留,但台灣在藥廠及部分醫師強力的行銷之下,許多民眾在未被告知充足資訊下便接種了疫苗,27歲以上女性施打者更不在少數。為維護自身權益,建議民眾在施打疫苗前應先瞭解疫苗適應症、衛生署核准的施打年齡、可能的副作用及免疫有效期等,以避免日後醫療糾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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